為進一步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強化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主體責任意識,規范質量安全行為。 6月 6日,臨渭項目辦召開了第三次生產調度會,會議主要針對 5月 26日至 29日項目辦組織開展的綜合評比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各監理、施工單位提出了整改時限和要求,并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了安排。
會議首先由各駐地高監,根據綜合評比檢查情況,對各施工單位在檢查中反應出的問題,提出了處理建議和整改意見及時限。然后分批召集參建單位,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通報,由各監理駐地辦通報處理建議和整改意見及時限。各駐地高監和項目經理一致承諾在三天內完成整改。項目辦要求各監理駐地辦必須加強旁站及現場監管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在 6月 15日前將整改情況匯總上報項目辦,項目辦將對此次檢查整改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核查。在整改期間停止一切工程款項的支付,對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徹底的施工單位,將采用停止一切工程款項的支付和工程款的計量等手段督促其整改。
會上高主任,從六個方面對今后的工作進行了要求,一是對本次綜合評比檢查排名情況,進行了通報。二是要求各參建單位對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對待,徹底整改。項目辦將把六月份的綜合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考核體系。三是要求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守合同、講信用的意識。根據工期目標和階段性計劃任務要求,增加各類管理人員和施工設備,以滿足施工需要。四是要求各施工單位進一步排查征地拆遷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影響當地群眾生產生活的農路、水渠和泄洪通道等問題,及時上報項目辦。五是項目辦將安排工作人員到各施工單位駐點,督促協助其整改本次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六是要求項目辦全體工作人員和各參建單位管理人員,嚴格遵守中央、省委省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和省公航旅集團有關廉政方面的規定。并歡迎參建各方對項目辦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發現任何不符合項目建設程序,違反廉政建設的行為,要及時反映和舉報。